手记丨耕耘自己 “纪”续前行
信息来源:云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5-01-24
2024年8月,我从一名组工干部成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转变的是工作职责和内容,不变的是聚焦主责主业的责任感和担当。进入纪检监察机关5个多月来,我从最初不知“所云”,到如今渐渐“上道”,一步一个脚印,在纪检监察工作中逐渐成长、收获、进步。“耳闻之不如目见之,目见之不如足践之。”在我眼中,纪检监察工作是不被多数人“看好的工作”,是做“得罪人的事”,印象中的纪检监察干部是“黑脸包公”,甚至“铁石心肠”“不近人情”。当我渐渐融入这个集体后,发现纪委监委和我想象的不一样,身边的同事用实际行动打破了这个成见,同事们不是“黑脸包公”,大家脸上都带着热情温暖的笑意,在工作中又格外认真仔细。我好奇,他们怎么对法律条文如此熟悉,对复杂的程序如数家珍,对纷繁复杂的数据格外敏感。单位前辈们告诉我,业务能力,犹如纪检监察干部的“利剑与盾牌”,其锋利与否,直接关系到纪检监察工作的成效与威力。我暗下决心,要成为和他们一样的“战士”。 初到纪检监察室工作,就遇到一个棘手的信访举报件,看着一摞摞厚重的案卷,以及那些隐藏文字背后的真相,我意识到,这不仅仅是一份工作,更是一份责任。面对无从下手的工作,让我能力恐慌和手足无措,加之,自己不熟悉案件办理流程,在参加谈话做笔录时,我感到很茫然。谈话时,笔录做得很慢,室主任教导我,你要认真听,听懂了再总结归纳,把主要的内容记下来。那时,我知道办案工作不是一门好干的“技术活”,既要懂财务、金融、税务、土地法规等各方面的知识,还要掌握谈话技巧,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促使其主动交代问题,这与我在乡镇做基层工作大不相同。“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规、手续完备”,这“二十字”办案基本要求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却需要付出太多。在信访问题办理的过程中,为了核实问题线索,我们与县级职能部门团结协作,到信访人所反映的地点进行实地查看,核实情况,形成部门的专业答复意见。 第一次参与信访案件办理,我感觉到案件的办理工作就像是在做“加法”,一个案件最初的来源可能是一封举报信、也可能是巡察反馈移交的问题清单,需要我们从中寻找问题,然后佐证问题,同时在佐证过程中继续发现新的问题,如此循环往复,直至问题彻底查清查实。 到了9月中旬,根据工作安排,我到市上配合做留置案件办理,记得第一次开会参与讨论调查报告,专案组组长让参会的人员都发表意见,每个参与专案的人员都结合实际对调查报告提出意见,轮到我时,却提不出意见。人们常说:“只有不思考的人,才会没有意见。”对于从来没有参与过专案的人而言,看着他们激烈的讨论,感觉自己与他们格格不入,他们讨论的案情我也听不懂。当时,告诉自己,一定要借此机会,和专案的前辈们好好学习。 后来,在参与谈话过程中,专案组组长告诉我,违纪违法的人员就是我们的“病人”,如何让“病人”主动配合治病,不仅需要“医生”打好“望、闻、问、切”“组合拳”,还需要给予“病人”心灵慰藉,帮助“病人”打开心结,放下包袱,主动说出“病情”。同时,专案组组长还教导我,我们让调查对象开口还有另外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以专业的知识做支撑,让调查对象心服口服。“你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这句话时常在我耳畔萦绕。回望这五个月,我经历了办理案件的无数个“第一次”,第一次制作谈话笔录,第一次参与调查取证,第一次撰写案件总结报告、剖析报告……我也见证了身边的纪检监察干部,通过不断的讲政策、摆事实、正面引导、安抚情绪,让各种审查调查的专有名词从单纯的文字概念变成了生动的工作实践。 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才真正明白,办案、处理人并不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本意,更多的是通过“靠前”监督阻断因“小错”铸“大错”、从违纪到违法的通道,及时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为了及早挽救干部,真正诠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作为一名纪检监察新兵,我深知离一名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还有很大差距,但我相信“梦虽遥,追则能达;愿虽艰,持则可圆”。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多学、多问、多做,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把工作一件接着一件干好,用实际行动书写纪检监察干部的庄严使命,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李顺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