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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出实招
信息来源:云县纪委监委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23日  ‖  查看906次
       为进一步加强反腐败源头治理,规范权力运行,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以制度化举措推进预防腐败工作,中共云县委办公室印发《县委管理部门(单位)常态化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的实施意见》,采取五措施,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制约权力,规范裁量。要求各乡(镇)党委和县直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党内监督,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实现用制度监督公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形成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的良好氛围。要围绕“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健全议事规则和工作规则,规范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决策权限、决策内容和决策程序。要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强制和行政征收等领域的裁量权基准制度,对行政处罚权进行全面梳理,逐项提出行使条件,科学合理划分裁量阶次,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强制和行政征收等,实行项目清单管理,按审批层级的规定审批,避免执法的随意性。
       加强教育,提高意识。要求各乡(镇)党委和县直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要强化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和培训,将党章党规纳入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经常性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注重发挥正反典型的示范警示作用。县委组织部要通过外出轮训、办班培训、送教下乡等方式,加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每年举办不少于2期干部教育培训。县纪委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专题廉政警示教育,通过先进典型教育和反面案例警示,不断提高干部队伍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筑牢廉洁从政思想防线。
       树立导向,激发活力。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导向,突出政治监督,坚持因事择人、人岗相适,加快流动、优化结构,激发活力、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和交流轮岗工作。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云县科级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确定为高等级风险的县级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和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在同一职位任职满5年的应有计划轮岗交流,任职满10年的除特殊情况外必须轮岗交流;确定为其他等级风险的县级部门(单位)领导干部在同一职位任职满10年的应有计划轮岗交流。通过推进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防范岗位固定和利益固化廉政风险的发生,促进干部担当作为,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生态。
       注重日常,及时提醒。按照《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云县落实党风廉政责任约谈办法》相关规定,部门(单位)对执纪执法、行政处罚、“三重一大”和廉政风险常态化排查等情况加强请示报告,每年年末将落实情况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向县委、县纪委和县级分管领导报告1次。确定为高级风险的部门(单位),每季度至少分析研究并向县级分管领导报告1次;中级风险的部门(单位),每半年至少分析研究并向县级分管领导报告1次;低级风险的部门(单位),每年至少分析研究并向县级分管领导报告1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的原则,县级分管领导每年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至少开展一次常规约谈。
       完善机制,强化监督。坚持依法依纪,有章可循的原则,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着力防范滥用职权和失职失责的廉政风险,要坚持关口前移,以日常监管为主,注重收集权力运行过程和关键环节的信息,注重事前、事中监督,实时动态监控。县纪委监委要督促案发单位党组织落实“1234”促改联动工作法,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工作,将反腐败工作从事后惩处向事中纠偏、事前预防转变,实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张志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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