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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以严的主基调 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信息来源:云县纪委监委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14日  ‖  查看2901次
       “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继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继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要求。一年来,云县以严的主基调不变,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毫不动摇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县委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研究出台《县委管理部门(单位)常态化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的实施意见》,实施廉政风险分级分类防控。扎实推进作风建设年工作,全面落实《云县干部作风建设十六条(试行)》,深入推进干部队伍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四风”转作风,重拳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顶风违纪问题。聚焦净化政治生态,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同时,全面深化政治巡察,2020年共派出17个巡察组开展三轮巡察,对9个县直部门及184个村(社区)党组织进行巡察,实现县委任期内对县直部门党组(党委)、乡(镇)党委和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全覆盖。
       此外,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教育作用,以杨绍周、汤光雄案为镜鉴,在全县及公安系统内部开展警示教育大会4次,达到了以案促改、警钟长鸣、震慑常在的作用。
       据悉,2020年以来,云县纪委监委受理信访举报件146件,处理问题线索104件,立案78件8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8人,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67人次。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46件,给予党纪处分14人,问责处理7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6批47人;排查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67件,立案查处26件2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7人。
     一年来,云县通过认真履行党委全面监督职能,充分发挥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基层组织的日常监督以及党员民主监督的作用,不断增强了党员干部主动接受监督的政治自觉,提升了监督执纪问责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陈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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