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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省监委通报近年来查处的漠视纪律规矩敷衍应付谈话函询的5起典型案例
信息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02日  ‖  查看1624次

一、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李华松,党的意识、组织意识、敬畏意识缺失,欺骗组织、敷衍应付函询,打听打探案情,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

2014年11月至2016年12月,省纪委先后3次就举报反映李华松有关问题对其函询,要求其说清“插手水利工程,将大部分工程给亲戚、朋友承建,其表弟杨某某在多个水利项目中标”等问题,李华松不忠诚、不老实,在提交的说明材料中以“没有”“不认识”“不存在”“不知情”“没插手”等,对函询的问题敷衍应付,并且全部予以否认。2018年7月至12月,省纪委省监委初核组与李华松谈话11次,要求其说清有关问题,李华松在组织对其谈话期间,打听打探案情,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不如实说明自己与杨某某之间存在不正当经济往来并打招呼安排工程的情况,一次次错过组织教育挽救的机会。经查,李华松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大肆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大搞权钱交易,其中杨某某得到7个工程项目,合同金额共计1.38亿余元,同时,李华松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9月李华松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二、德宏州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余麻约,边函边腐、边谈边腐,在谈话函询期间仍然继续收受大额贿赂,党的意识严重缺失,纪律规矩意识严重缺乏

2014年10月至2017年9月,省纪委先后4次就举报反映余麻约“违规持股从事营利活动、收受贿赂、买官卖官”等问题对其函询或责成说明情况,余麻约先后4次在函询说明中均否认函询问题,对买官卖官问题的说明仅仅改动年份、复制粘贴应付函询。经查,余麻约在函询期间,一面否认函询问题,一面仍然继续收受大额贿赂,在干部调动、提拔和人大代表选举等工作中违规说情、打招呼,为20多名公职人员、商人老板谋取不正当利益,同时,余麻约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月余麻约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三、西南林业大学原党委副书记、校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书记蒋兆岗,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敷衍应付函询,对抗审查调查

2014年10月至2015年9月,省纪委先后2次就举报反映蒋兆岗“搞团团伙伙、违规选人用人、违规配备使用公车”等问题对其函询或责成说明情况,蒋兆岗2次在函询说明中都是长篇大论其工作实绩,否认存在问题。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经查,蒋兆岗大搞“团团伙伙”、任人唯亲,将多名过去的下属调入省农信社,并先后在重要岗位任职和提拔使用,授意昆明市农信社购买1辆价格为127.21万元的丰田酷路泽越野车供其个人使用,同时,蒋兆岗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8月蒋兆岗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四、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书记、理事长万仁礼,在组织函询时敷衍应付,当面一套、背后一套,阳奉阴违、瞒天过海

2016年11月,省纪委对举报反映万仁礼“搞封建迷信,在干部选拔任用上买官卖官、任人唯亲”等问题对其函询,万仁礼在函询说明中表示“自己是无神论者,以前没有,今后也不会参与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对反映的买官卖官、任人唯亲等问题直接否认。经查,万仁礼连续两年到某神山烧香拜佛、求神保佑,先后向多人发短信微信,为30人在省农信社系统招聘、工作调整等打招呼,提供帮助,同时,万仁礼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7年9月万仁礼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五、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原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罗建宾,隐瞒事实、逃避监督、敷衍应付函询,串供伪造、对抗组织审查

2015年2月至2016年8月,省纪委先后3次就举报反映罗建宾“利用职权违规为某房地产公司提供帮助和便利,与开发商存在不正当经济往来”等问题对其函询或责成说明情况,罗建宾在函询说明中否认与开发商存在经济往来情况,隐瞒低于市场同期价格75.37万元向请托人购买的1套住房。经查,罗建宾收受大额贿赂,利用职务便利,为房地产公司变更土地规划设计、“城中村”重建改造等方面提供帮助,同时,罗建宾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9月罗建宾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时评

函询体现的是组织的信任

函询体现的是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信任。组织进行函询,相信党员干部会向组织讲真话,相信党员干部能够如实向组织讲清情况、说清问题。要珍惜组织的信任,不辜负组织给予的机会。讲清情况、说清问题,这是正确处理组织和个人关系的政治态度问题,也是个人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的政治品质问题。

函询是构建组织与党员干部相互信任的重要渠道。从党章和一系列重要党内法规的规定可以看出,函询是一项重要的政治工作。组织进行函询,体现的是对党员干部的信任和期望。党员干部面对组织函询时,要讲真话、讲实话,向组织交心交底,自觉把自己交给组织去评判,在相互信任中感受组织温暖,倍加努力工作。

函询是党员干部赢得组织信任,实现个人进步的重要途径。函询,旨在把纪律挺在前面,及时对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咬耳扯袖,防止小错酿成大祸。对于党员干部来说,一方面,要珍惜组织函询机会,在交心谈心中取得组织信任;另一方面,要勇于正视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坚决改、彻底改,重新赢得组织的信任,这既是对自己的负责,更是对组织的负责。

当前,我省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近期通报的李华松、余麻约、蒋兆岗、万仁礼等人欺骗组织、阳奉阴违、瞒天过海、敷衍应付谈话函询的问题,值得广大党员干部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函询是组织加强对党员干部监督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性安排。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从近期通报的案例中汲取教训,正确对待组织的谈话函询,珍惜组织给予的谈话函询机会,在谈话函询中体现党性意识、组织意识、敬畏意识和纪律规矩意识,修复净化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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