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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约谈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基本合格单位
信息来源:云县纪委监委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30日  ‖  查看103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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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9日,按照云县委常委会的要求,由云县纪委监委、云县委组织部对2019年度云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云县公安局进行约谈。

       约谈会议上,云县委组织部长对云县2019年度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进行简要通报,并就云县公安局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方面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等五个问题进行当面反馈,对整改提出要求。
       “作为党委书记,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我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对于问题我不回避、不遮掩、不敷衍、不推诿,全部认领,深刻反省,并将从严从实抓好整改,确保条条整改到位、按期整改完成……”深挖问题根源,触及问题实质,面对“点名道姓”的通报,云县公安局党委书记直面问题,认真剖析,诚恳表态。
        “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确保条条都整改,这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问题整改,关键看行动、成效看落实。云县委常委、云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杨卫红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县公安局,要按照“整改责任全承担、整改要求全落实”原则,扎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条一条落实。思想上要有高度的自省,行动上要有高度的自觉,在思想上要“紧螺丝”,在整改上要“下猛药”。以本次约谈提醒为起点,不折不扣履行好工作职责,切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我们将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对照整改落实要求和问题清单,认清责任,从严从快进行整改。”通过约谈提醒,被约谈单位党委的“两个责任”意识进一步提升,为下一步问题整改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和行动基础。
       据悉,为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云县委对照上级精神,研究提出了《云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约谈办法》,明确了各级党组织实施的3种主体责任约谈方式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实施的2种监督责任约谈方式,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贯到底,让其成为自带动力的“动车组”。(尹体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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