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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强化约谈机制 力推“两个责任”落实
信息来源:云县纪委监委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04日  ‖  查看1069次

         近日,为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落实责任, 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贯到底,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云县实际,云县县委办印发了《云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约谈办法》,遵循六项基本要求,力推“两个责任”落实。

     推动责任落实。各级党组织应当用好管党治党制度利器,从基础制度严起、从日常规范抓起,严格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切实加强对所管理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下级“一把手”的监督,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下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从业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着力解决监督虚化、弱化问题。

        坚持抓早抓小。各级领导干部应当关注职责范围内党员干部“七零八碎”的事,对有相关情况反映的,只要风闻其事,就要及时进行分析研判、了解情况、开展约谈、进行提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把负责、守责、尽责做在日常、严在日常、体现在日常。

        坚持实事求是。约谈前应当充分准备,了解掌握党员干部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杜绝走过场、敷衍了事或者无中生有、简单粗暴,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突出问题导向。约谈工作应当正面指出党员干部存在的风险隐患以及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帮助其提高认识、分清是非、汲取教训,提出防范要求和解决措施,常打“预防针”,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体现组织关怀。对被处理处分干部的专项约谈或者针对问题实施的提醒约谈以及监督提醒约谈,应当着重了解其思想状况、工作状态以及对问题的认知情况,做好教育引导,让其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关怀,体现组织温度,消除顾虑,鼓励其放下思想包袱坚定前行。

         加强跟踪问效。约谈后应当对党员干部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把信任激励与严格监督结合起来,避免谈时热、落实冷,督促党员干部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 ( 赵成忠  张志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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