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党风政风
云县:发挥好党风廉政审查“过滤器”作用
信息来源:云县纪委监委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1日  ‖  查看1091次
        今年以来,云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作用,在干部提拔任用、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等关键环节上严格把关,坚决把为政不廉的人和单位挡在“门外”。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办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966人次,开展任前廉政谈话2批81人。
        完善制度机制,制定出台《云县纪委监委回复党风廉政意见办法(试行)》,由县纪委组织部负责对拟提拔的、试用期满的、平级交流到重要岗位的、参加评先评优的、因公因私出国(境)在职的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并对征求党风廉政意见的办理事项、时限和回复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
       在充分发挥“来电、来信、来访、网络举报和新媒体”五位一体监督举报平台的基础上,建立与公检法、组织、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切实做好问题线索的有效传递和及时互通,多方位、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对收到的问题线索集中统一管理、分类处置,为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打下坚实基础。同时,建立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对拟提拔任用、平级交流任职的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告诉他们作为领导干部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给新任职的领导干部打“预防针”、注入“清醒剂”。
       在畅通监督渠道的基础上,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收到组织(人事)部门或推荐单位的征求意见函后,由组织部牵头,组织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6个纪检监察室等部门,围绕拟被提拔任用或评先评优的人员(单位)是否有信访举报问题、是否有违纪问题正在调查、是否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是否在处分影响期等情况进行联合会审。在各部门提出的审查情况基础上由县纪委监委组织部梳理汇总形成回复意见,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定或召开书记专题会研究后给出回复,切实做到层层把关、层层负责,确保意见回复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此外,为了做好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实行“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把关不严、审查不认真,甚至故意隐瞒,造成回复党风廉政意见失实失准、违反保密纪律的,严格将按照有关规定,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是干部提拔任用、评先评优的一道关口,是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表彰’的关键环节,我们必须用心用力用情的严把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对政治上廉洁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使选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人民满意,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助力护航。”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段文艳  周文军)


         

主办:中共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丨 云县监察委员会 
地址:临沧市云县新云洲社区广场南路1号  邮箱:yxjwxcb@163.com  
 滇公网安备:53092202000135号 滇ICP备19003775号-1  技术支持:临沧腾毅科技

金刷子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