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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巡察利剑虎虎生威
信息来源:云县纪委监委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13日  ‖  查看1458次
       自云县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县委把落实巡察主体责任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着力在加强领导、把准定位、健全机制、用好成果等方面下功夫,巡察利剑生威见效。
      坚持政治定位,深化政治巡察。切实把巡察作为加强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发现问题的有效制度,把握政治巡察监督重点,防止把一些职能部门业务检查任务交给巡察,造成定位发散、偏移。2019年来,县委巡察机构在完成3轮常规巡察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了扫黑除恶治乱、乡村振兴和营商环境“点穴式”专项巡察和巡察“回头看”
     坚持统筹谋划,健全工作机制。着眼于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增强工作的有效性、强化制度的规范性。2019年来,进一步修改完善了《中共云县委巡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县委巡察 工作规定》等相关配套制度,并与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审计局等部门建立了工作协调机制,形成了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善、有效管用的巡察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巡察工作的整体水平。
      坚持发现问题,彰显利剑作用。着眼于牢固树立“发现问题,形成震慑”这一核心任务,始终把发现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生命线,坚持党性原则和斗争精神,敢当黑脸包公,发挥震慑作用。2019年来巡察党组织23个,常规巡察发现问题248个,专项巡察发现问题81个,巡察“回头看”发现整改不到位问题2个,移交县纪委进行提醒谈话;向被巡察单位提出整改建议96条,向其他部门提出建议63条,移交问题线索和事项44件。截止目前,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共立案审查10件14人(党纪处分12人,政务处分2人),问责干部2人,全县通报批评2个单位,诫勉谈话10人,谈话提醒42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2人,批评教育7人。(杨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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