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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树立标杆意识强化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信息来源:云县纪委监委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3日  ‖  查看1464次
       云县纪委监委按照政治上要绝对忠诚,工作上要尽责担当,廉洁上要严格自律的要求,从严从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展示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
       继2018年被云南省纪委授予“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称号,云县纪委监委乘势而上,被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授予第十五届“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自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云县纪委监委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审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对现有的工作思路、方式方法进行全面审视,认真思考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的方法路径,找准工作着力点,把握关键,不断深化对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认识,增强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积极性,确保云县纪检监察工作定位向监督聚焦、监督向责任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在构建权力监督格局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开创了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
       据悉,省级文明单位是云南省文明办在精神文明单位创建领域授予单位的最高荣誉,云县纪委监委获此殊荣,集中体现了云县纪委监委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取得的丰硕成果。通过文明创建活动,极大地提升了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修养,养成了健康生活习惯、文明行为方式,培养了奋发有为、拼搏进取、甘于清贫的纪检监察干部精神风貌,文明和谐、廉洁高效的纪检监察机关形象得到了社会各界认同。(杨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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