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宣传教育 > 反腐时评
不能止于“新官理旧账”
信息来源:大余县纪委监委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17日  ‖  查看1261次

李克强总理在去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政府要信守承诺,决不能“新官不理旧账”;今年1月初,黑龙江省把“新官必须理旧账”写入《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成为全国首创;日前,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纪委监委作为监交单位参加12家区属部门共20名离任及接任党政“一把手”交接会议,重点监督已确定尚未处理或尚未处理完毕的重大事项……近两年来,“新官理旧账”可谓动作频频,成为领导干部履职新常态。

“人来政改,人去政息”,折射的是跑偏的政绩观。如今,一直饱受诟病的“新官不理旧账”问题通过制度层面解决了,本应为之叫好,但如何在具体贯彻执行中防止其沦为一纸空文,让“新官”“旧官”共担一本账,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又成了新的老大难问题。

针对这一问题,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就将“盲目举债、铺摊子、上项目,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纳入监督约束范围。面对“旧账”,一方面需要要求”新官理旧账“,从机制上出招,健全“交接机制”,保持工作的延续性,把“旧账”清理纳入政绩考核,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一条硬杠杠,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届接着一届干”。同时,勒紧纪律“缰绳”,对拖账、赖账、瞒账、假账等情形的,依规处理,决不手软。另一方面“现任”也不能留下“烂账”,做好科学谋划,强化离任审计,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倒逼官员不留“旧账”。

“铁打的衙门,流水的官。”要破解“新官不理旧账”“旧官不管整改”难题,彻底清除“旧账”这一沉疴痼疾,唯有不止于新官理旧账,让制度落地生根,方能跑好“新官理旧账”这场“马拉松”,使新任上任、旧账新主实现无缝隙对接。(张万青)


         

主办:中共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丨 云县监察委员会 
地址:临沧市云县新云洲社区广场南路1号  邮箱:yxjwxcb@163.com  
 滇公网安备:53092202000135号 滇ICP备19003775号-1  技术支持:临沧腾毅科技

金刷子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