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党风政风
纪委书记话纪谈责(九)
信息来源:云县纪委监委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9日  ‖  查看224次

云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严世顺


 作为一名派驻政法机关的纪检监察组组长,我将立足派驻监督职责,强化政治监督、践行“国之大者”。

 强化政治监督,迅速掀起驻在单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热潮一是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深化学习引领;二是公安培训班集中学,拓展学习广度深度;三是支部党员“三会一课”学,强化党纪学习针对性;四是内设机构集中学,贯彻学以致用。

 强化履职监督,全面压实驻在单位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督促落实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为抓手,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化为云县行动;立足“清廉警营”建设目标,以常态化警示教育为载体,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强化规矩意识,深入整治顽瘴痼疾。一是监督驻在单位落实好《云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手册》,依规依纪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监督驻在单位执行好《云县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筑牢规矩意识;三是围绕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顽瘴痼疾,以钉钉子精神长抓、严管、常治,以更好的监督成效护航全县社会治安稳定、保驾经济社会发展。


云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

王朝贵


 明确职责定位,维护“派”的权威纪检监察组是监督的“前哨”,要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与监督联系部门相互融合,同向发力,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共建良好的部门政治生态。


 把握监督重点,盯住“人”“责”“权”“事”。盯住人,盯紧监督联系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关注其他人员;盯住责,压紧压实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盯住权,重点关注领导班子“三重一大”决策,资金、项目、物资采购及日常管理中容易滋生腐败行为的审批和监管权力;盯住事,按照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的要求,紧密结合部门工作开展过程中特别是和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要害部位、关键的事跟进监督。


 擦亮监督“探头”,发挥“驻”的优势。紧密结合“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化为云县行动工作要求,督促监督联系部门具体化、常态化落实“十大行动”工作责任,督促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和《云县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按照派驻机构日常监督实施意见要求,灵活运用各种监督方式落实好监督责任。依托“1+2+N”片区协作机制及时补位,协同对监督联系部门开展监督检查,提高监督质效。


云县纪委监派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 张清会


  作为派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我严格落实派驻监督责任,强化政治监督职能,聚焦政治建设、责任落实、关键少数,以监督的实际成效践行“两个维护”,推动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实落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确保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


  提升能力,加强自身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纪法规,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上来。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派驻单位业务知识,对派驻单位的人员、职能、职责等做到“情况明、底数清”。


  加强监督检查,履行职责使命一是强化政治监督。结合“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化为云县行动,通过参加派驻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方式,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二是注重专项监督。督促驻在部门健全责任链条,形成责任闭环,助推党组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落实。三是突出常态监督始终如一日抓好日常监督检查,结合《云县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紧盯“关键少数”,围绕权力运行这个重点,贴身监督、严格监督、精准监督。


 精准执纪问责,保持高压态势。综合运用“四种形态”,推动精准问责,依规依纪依法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开展审查调查处置工作。按照“1+2+N”片区协作机制,协作片区的统一安排,参加相关问题线索办理,开拓工作思维和视野,提高办案能力和办案水平。


         

主办:中共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丨 云县监察委员会 
地址:临沧市云县新云洲社区广场南路1号  邮箱:yxjwxcb@163.com  
 滇公网安备:53092202000135号 滇ICP备19003775号-1  技术支持:临沧腾毅科技

金刷子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