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书记话纪谈责(五)
信息来源:云县纪委监委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6日 ‖ 查看261次
云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组长 熊玉仙
2024年,派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将立足派驻监督工作实际,切实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督促派驻监督部门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敢于善于斗争,严格精准执纪。深刻学习领会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准确把握政策法规,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按照县纪委监委“1+2+N”片区协作机制,通过驻点调研、专项督查、完善廉政档案等形式,以公款吃喝、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补贴等“四风”问题为主要督查内容,定期开展监督检查。
压实监督责任,加强权力制约。督促派驻监督单位“一把手”及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通过参加派驻监督部门会议、听取汇报、抽查检查等方式,对派驻监督部门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派驻监督部门严格落实《云县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督促领导干部严守权力边界、依法履职用权。
做实日常监督,强化作风建设。督促派驻监督部门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化为云县行动落细落实,通过督促派驻监督部门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讲廉政党课等方式,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提醒和警示教育。定期与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进行廉政谈话,常敲警钟,常学纪法,对于苗头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通报派驻监督单位,对违规违纪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云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 杨文花
云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组长 赵成忠
作为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负责人,我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履职尽责,不断推动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抓学习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带头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提高监督执纪问责能力。督促指导监督联系单位党组常态化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加强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和廉洁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抓监督检查,推动正风肃纪教育。督促指导监督联系单位结合实际推动“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化为云县行动,紧盯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值班带班、公务用车管理等情况开展清单式、嵌入式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常态化开展约谈提醒。
抓责任落实,始终做到“两个维护”。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关键少数”,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抓实监督工作,推动监督联系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贯通落实《云县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从细节入手、向实处发力,采取分析研判政治生态、提出纪检监察建议、常态化开展提醒谈话、受理信访举报等方式,推动监督联系单位纪律严明、令行禁止,在落实“两个维护”上始终做到坚定有力。
云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 王仕梅
着力推动主体责任落实。根据县委中心工作和县纪委全会精神,以《云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手册》为抓手,常态化开展督查,指出问题、提出建议,明确主体责任清单。紧盯“关键少数”,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云县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围绕捍卫制度、落实决策、履行责任、行使权力,加强对各综合监督单位“一把手”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等情况的监督,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常态化开展纪律作风监督。按照以“小”见严纠“四风”“固堤行动”要求,紧盯“四风”改头换面、隐形变异、反弹回潮等问题,聚焦“小饭局”“小福利”“小礼品”等问题,强化日常监督、专项监督、节点监督,纠树并举吹“徐徐清风”,以作风建设的良好成效推动各部门工作高质量发展。
探索一体推进“三不腐”,扎实推进清廉机关建设。适时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活动,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洁文化基地、进行廉政提醒谈话等形式对党员干部开展廉洁教育,达到“余音绕梁”、心中有戒的效果。同时,督促部门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和“三会一课”学习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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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中共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丨 云县监察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