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书记话纪谈责(四)
信息来源:云县纪委监委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5日 ‖ 查看214次
大寨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监察室主任罗翔
始终坚持率先履行好监督责任,把监督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增强责任意识,做到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一是深入学习,认真领会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筑牢纪律底线,以问题为导向,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围绕精准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了解干部职工思想、工作状态,坚持抓早抓小,及时运用党规党纪开展提醒谈话,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二是积极协助镇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参谋助手、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作用,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持之以恒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三是认真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贯彻执行《云县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进一步约束领导干部规范用权,不断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四是持续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化为云县行动,以“十大行动”工作清单为导向,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
大朝山西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监察室主任茶晓东
幸福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监察室主任姜 磊
2024年,幸福镇纪委将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扛在实处。
理论引领,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把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纪检监察工作指引,贯通监督检查与审查调查工作,紧盯“小微权力”运行,密切关注群众身边“微腐败”,对“蝇贪蚁腐”露头就打,绝不姑息。
监督保障,切实推动责任落实。抓实《云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约谈办法》,通过谈话提醒和党委会、全镇干部职工大会等会议加强对《云县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学习,切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地落实。
深化落实,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工作落地见效。对标对表“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结合幸福镇工作实际,严格按照《幸福镇贯彻落实“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化为云县行动的工作方案》制定时间表、画好作战图,并督促班子成员和相关站所扛实责任、各司其职,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幸福篇章”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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