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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召开十四届县委第八轮巡察集中反馈会
信息来源:云县纪委监委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07日  ‖  查看26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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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5日,云县召开十四届县委第八轮巡察集中反馈会。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何平传达县委书记周良同志在十四届县委常委会第88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并作要求。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     组长赵秀美通报十四届县委第八轮巡察工作情况。
   会议指出,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是党的二十大对巡视巡察工作作出的重要部署,巡察是政治巡察,巡察整改是政治责任。被巡察党组织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整改要求上来,坚守职责定位,充分认识问题的严峻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研究反馈意见,不折不扣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会议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规范巡察整改工作,做实做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被巡察党组织要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理念,全面承担起整改主体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负首责、负总责、负全责,对重点问题整改亲自抓,抓到底,抓出成效;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整改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推动职责范围内整改任务落细落实。要坚决克服“过关”心态,防止前紧后松、虎头蛇尾,形成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会议要求,要强化巡察整改提升,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被巡察党组织要把整改落地见效与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把解决突出问题与提升治理能力结合起来,坚持举一反三、建立健全机制,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按照“四个融入”要求,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强化整改监督责任、做实日常监督工作,推动问题真改实改。各职能部门要结合职责运用巡察成果,针对巡察通报的问题和移交的工作建议,加强调查研究,提出改进措施,推动改革、完善制度、深化治理。县委巡察机构要加强对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统筹督促,推动建立巡察整改会商、评估、问责等机制。
     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李德芹 杨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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