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澄清正名让干部解开“心结”“轻装上阵”
信息来源:云县纪委监委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3日 ‖ 查看597次
“经调查核实,反映杨某某的问题不属实,现为该同志澄清正名,希望杨某某同志能够正确对待失实举报,放下思想包袱,全心全意为村民服务。”
“组织及时为我澄清正名,既是对我的信任,更是对我的鼓励,基层工作苦点累点也值得了。” 此为日前云县忙怀乡纪委和茂兰镇纪委分别在忙怀乡麦地村委会和茂兰镇安乐村委会召开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会议,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忙怀乡麦地村一村民小组组长以及茂兰镇安乐村一村干部进行澄清正名的缩影。 为深入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干部担当作为“激励行动”,扎实开展失实举报澄清工作,激励党员、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近年来,云县纪委监委深入贯彻“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建立“协作+会商”“研判+澄清”“回访+宣传”机制,一体推进澄清正名和查处诬告陷害工作,并会同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单位强化会商评估、协作联动,形成同向聚力、综合发力的工作态势,增强了保护激励干部的力度。 同时,坚持高位谋划,精准把握政策,县纪委监委还制定了《云县纪检监察机关澄清正名激励担当作为实施方案》,严格规范认定和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提供依据。在开展澄清正名过程中,坚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规的基本标准,实事求是地提出澄清正名建议,只对失实的具体问题进行澄清,不对澄清对象作全面评价,帮助案件承办部门打消顾虑。 “按照‘谁核实,谁澄清’的原则,县纪委监委信访室督促案件承办部门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的启动、实施和结果运用,每月统计汇总,定期通报情况,并作为全年信访举报质效考核的重要指标。”该县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介绍道。 此外,为营造良好监督环境,以检举举报平台为依托,利用来访、电话、网络等窗口,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查处诬告陷害案例宣传,既告知群众正确举报方法,也告知诬告陷害后果,引导群众有理有据正确举报,减少错告诬告。 “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是纪检监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云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大开展澄清正名的力度,进一步规范良好的信访举报秩序,旗帜鲜明地释放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强烈信号,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开出“健康证明”,让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轻装上阵”,形成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浓厚氛围和生动局面。(那菁 李绍玲)
|
主办:中共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丨 云县监察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