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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健全机制 抓实载体 促“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化为“云县行动”见行见效
信息来源:云县纪委监委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10日  ‖  查看488次
      “‘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化为‘云县行动’,必须与云县实际紧密结合,要以工作机制为载体、以制度为抓手、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工作成效书写好‘云县行动’这篇‘大文章’……”此为近日云县纪委监委组织召开“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化为“云县行动”工作联席会的一个场景。

      为深入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化为“云县行动”往深里走、向实里做,云县纪委监委在监督助推上提档加速,把“云县行动”作为今年全县纪检监察监督工作的“重头戏”来抓紧抓实。

      在工作推动中,县纪委监委在总结2022年“清廉云南”建设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督促、推动建立健全党委主抓、监督部门监督推动、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具体落实、各责任单位协作配合落实、社会共同参与的“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化为“云县行动”责任体系,全面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化为“云县行动”走深、走实。

      立足云县县情,制定印发《关于持续深入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化为云县行动实施方案》,对“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进行部署。同时,对各专项行动任务进行细化,要求各牵头单位研究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列出项目清单,明确各专项重点工作任务、整治措施、责任部门和工作时限,绘就“云县行动”的“路线图”和“施工图”,加速打造“清廉云南”建设的云县样板。

      按照“四责协同”的要求,成立“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化为“云县行动”指挥部,由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任指挥长,分管十大行动牵头部门的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任副指挥长,各乡(镇)党委、县级各牵头部门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统一协调调度指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纪委监委,负责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下设综合组、行动组、监督组、宣传组,负责“十大行动”贯彻落实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监督推动、宣传报道。

      据悉,围绕“十大行动”还设立专项行动组,由县委班子领导为责任领导,牵头部门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工作专班,抓实抓细各行动的组织实施。

      “下步,我们将加强顶层设计,以实施‘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为抓手,以‘一专项一专班、一专项一方案、一专项一比拼’方式挂图作战,对十大行动全链条跟进监督推动,确保整治工作同频共振、同题共答、同向发力,确保‘清廉云南’建设各项行动在云县落实落细。”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张清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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