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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召开“清廉云县”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推进会议
信息来源:云县纪委监委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21日  ‖  查看1127次
    为加强“清廉云县”建设示范点推进工作,9月19日,云县纪检监察机关召开“清廉云县”示范点创建工作推进会议。县纪委县监委班子成员、相关机关部室、纪检监察组以及“清廉云县”各示范点参加会议。
会上,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匡成媛同志传达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清廉临沧”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现场推进培训会议精神。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代理主任何平同志对“清廉云县”建设示范点工作作要求。
    何平指出,作为“清廉云县”建设示范点创建相关部门应该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好创建主体责任,开展好廉政风险点排查、队伍建设以及廉政教育等。各党委(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在落实“一岗双责”上要认真自检自查,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与创建示范工作,坚决杜绝“两张皮”,不能因创建而创建,要在履行主责主业过程中融入“清廉元素”,体现自身特点,有个性的开展工作。同时,各创建单位要做行业系统内履职尽责的标杆,以清廉示范创建助推主业主责取得好成效。
    何平要求,“清廉云县”建设示范点创建单位也是落实“清廉云县”建设“7+1+1”专项行动的示范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找“清廉云县”建设示范点短板弱项,推动“7+1+1”专项行动落实。各示范单位要在立足自身定位,体现自身行业文化特点上,突出创建重点,建出自身特点特色,成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示范、履行主责主业的示范、落实好“清廉云县”建设“7+1+1”专项行动的示范。
    何平强调,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自觉把抓好示范点创建,全面推进“清廉云县”建设作为检验政治站位、能力、品质、作风的“试金石”,不断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推进责任落实落细,在全行业、全领域、全链条纵深推进,切实营造清新、清正、清白的良好政治生态和社会生态。要分类施策,突出特色开展创建工作,并以适当形式和载体来体现创建成效。进一步梳理提炼经验做法,通过示范点创建成效充分展示“清廉云县”建设成果,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工作氛围。(李  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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