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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为履新干部设置“过滤网”
信息来源:云县纪委监委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21日  ‖  查看686次

“截至目前,没有收到反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云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任职前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规定,注重在干部拟提拔使用、职级晋升中,从严把好干部任职前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用实际行动守好选人用人第一道防线。2021年,该县纪委监委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2767人(次)。

为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县纪委监委制定出台《云县纪委监委回复党风廉政意见办法(试行)》,对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受理范围、责任分工和办理程序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形成了归口管理、层层把关、分类审核、统一回复的工作方式。

该县纪委监委拓宽监督举报渠道,在搭建来电、来信、来访、网络举报和新媒体“五位一体”信访举报平台的基础上,充分运用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等方式,主动发现问题,构建多层次、多渠道、“立体式”的监督网,及时准确分析研判信访举报情况,准确把握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情况,切实做到分析有“数”,研判有“方”,为办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打下坚实基础。

同时,严格按照“凡提必听”“凡提必查”的原则,在收到征求意见函后,由县纪委监委组织部作为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牵头部门,根据查询内容分别向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六个纪检监察室等部门征询意见,围绕信访举报、审查调查、党纪政务处分等重点情况进行审查,对被征求意见的个人进行全面“廉政体检”,对政治上有问题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对廉洁上有硬伤的坚决否定。

此外,坚持“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压实各部门责任,对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中隐瞒、弄虚作假等造成审查结论失实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廉政审查的严肃性、规范性,切实当好廉政审查的“守门员”。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是干部选拔任用的一道关口,同时也是党内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我们坚决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这个制度关,切实做到好中选好,优中选优,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护航助力。”云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段文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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