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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让民族团结之花在纪检监察机关绽放
信息来源:云县纪委监委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9日  ‖  查看548次
     “要站在建设幸福美好新云县的高度,自觉把创建与推进民族进步、提升党员干部良好形象有机结合,转变作风,俯下身子,既坚持将各项任务落细落小落实落地,又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推动创建工作稳步前进......”这是云县纪委监委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的一个缩影。
      一直以来,云县纪委监委把民族团结工作作为维护云县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抓手,扎实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活动,认真贯彻执行民族政策与法规,有力促进民族团结工作蓬勃发展,让民族团结之花在纪检监察机关绚烂绽放。
      云县纪委监委研究制定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实施方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确保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有步骤、有计划开展,并形成长效机制,做到活动目标清楚明确,活动内容具体实在,活动载体实用有效,务求取得实效。
     “做好民族工作的‘两个重在’理念是什么?”“处理民族宗教问题必须坚持的‘五个维护’是哪五个?”此为云县纪委监委“清风课堂”中开展的民族团结知识问答环节。
      建立健全县纪委常委会会前学习、中心组学习、周一例会、“晨学半小时”“清风课堂”学习制度,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论述纳入学习内容,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民族政策法规,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民族团结意识;充分利用LED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宣传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个核心内容,着力营造“各民族要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的浓厚氛围。
      同时,保障各族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重视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和招录,有计划性的考察少数民族干部职工加入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做到各民族干部职工团结和睦、关系融洽。目前,县纪委监委实有干部职工88人,少数民族干部53人,占干部总人数的60.22%。
      此外,积极履行工作职责,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有效遏制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有力维护了各族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推动民族团结创建进步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纪检监察工作同频共振。今年以来,受理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32件,处理35人,公开通报曝光8批15人次;扎实抓好养老金整治监督,督促追回资金83.95万元。”
      据悉,在云县民族团结进步表扬大会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推进会中,云县纪委监委被评为“云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名班子成员被评为“云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下步,云县纪委监委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创新工作思路,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积极探索和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创建活动内容和载体,奋力开创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云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董有祥  那 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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