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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1年第六次集中学习
信息来源:云县纪委监委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1日  ‖  查看179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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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云县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1年第六次集中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滇池保护治理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习近平在《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领导人峰会上的主旨讲话,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杨卫红主持并讲话。

会上,相关班子成员、相关室、派驻机构负责人分别联系学习和工作实际作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不断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领导,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决心之大、力度之大、成效之大前所未有,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从认识到实践都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的变化,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历史趋势。

会议要求:自觉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所在、使命所系,是我们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在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要坚持拿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这条“准绳”来衡量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看看各乡(镇)、各部门在思想上、行动上,在项目上、发展上,是不是存在偏离了总书记思想的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坚决纠正偏差。

会议强调:要坚持“严”的主基调,坚决查处生态环保领域违纪违法案件。要进一步压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主体责任,加强部门之间的统筹协调,进一步整合力量,一体化跟进整改未到位问题的继续整改。同时,在全县范围内举一反三,找准问题根源,久久为功,落实好河长制、路长制、湖长制等相关制度,推动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存在问题整改走深、走实、走细向好向上发展。把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检验“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督促各级党组织不折不扣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守护好云县的绿水青山。(陈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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