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纪委县监委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七)
信息来源:云县纪委监委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4日 ‖ 查看2095次
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良好社会秩序,云县纪委县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秩序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现将2名党员、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一)杨朝宏,中共党员,云县幸福镇邦洪学区教师,2021年9月5日01:30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二)黄山,中共党员,云县二轻公司党支部党员,2021年9月16日01:05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云县监察委员会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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