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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规范工作人员仪容仪表 从严从实抓好作风建设
信息来源:云县纪委监委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4日  ‖  查看1487次

“参会人员要严肃参会纪律,保持良好精神状态认真听会,不得随意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设备,不得频繁走动、打瞌睡、开小差、交头接耳等与会议无关的事情;机关工作人员与人沟通,应表情自然,态度和蔼,友善地注视对方,保持微笑服务……”

为进一步规范会议纪律和提高机关文明行政水平,近日,云县制定出台《关于重申会议纪律及规范机关干部仪容仪表的通知》,对全县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工作场所着装、仪容仪表提出要求,从着装、形象、言行等方面进行规范要求,把作风建设落实到每一项具体工作中,切实做到知边界、明底线、懂规矩。

在仪表方面,要求女士不得穿吊带装、露背装、露脐装、超短裙(裤)、无袖衫、热裤、拖鞋、或过于短、紧、露、透的服装;男士不得穿短裤、背心、无领衫、拖鞋,不得敞胸露怀,不佩戴项链、手链、手珠等饰物。

在仪容方面,要求女士发型、发色应庄重,不宜夸张;不化浓妆,饰品佩戴适宜。大型会议、公务活动、接待、服务时,长发女士应盘发。男士不剃光头,头发不宜过长,鬓角发长不过耳,劲后发长不触衣,不染彩发烫发,勤修面剃须,保持面部整洁。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将加强对会风会纪的监督检查,不定期对会场巡查,对不遵守会议通知要求、违反会场纪律的现象,视情节轻重进行通报、约谈、批评教育,责成整改。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与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将对全县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工作场所着装、仪容仪表、言行举止等情况开展经常性督查检查,对出现与职业不相称的行为及时纠正整改,开展批评教育,真正把相关要求落到实处。

“会风、仪容仪表是党的作风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干部作风、精神状态以及单位形象的重要体现,也是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的具体体现。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在带头遵纪守法、率先垂范的同时要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拉警报’,治病于初始,防病于萌芽,防止由小错酿成大错,由违纪演变成违法,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添油助力。”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段文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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